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及臺灣聲援中國人權律師網絡就江天勇律師有罪判決及刑罰之聯合聲明
2017年11月21日(香港/臺北)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關注組)及臺灣聲援中國人權律師網絡(臺援網)強烈譴責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江天勇律師一案所作出的有罪判決及刑罰。709大抓捕中被牽連的江天勇於2017年11月21日被法院認定「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成,並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及剝奪政治權利3年。然而,這次的判決毫無公信力,原因是法院於2017年8 月22日對江天勇的審訊嚴重違反了多項公平審訊的基本原則,江天勇於審訊期間從未得到有效抗辯。
關注組及臺援網從上次江天勇的審判中觀察到至少有五點是令人懷疑或是違反了公正審判的原則:
關注組及臺援網始終堅持在沒有公正公開審判的情況下,根本不能接受任何對江天勇的有罪判決,更遑論是現在的兩年有期徒刑。江此次的判決和刑罰從未通過一個公正法律程序,因此本身就是不公正。有鑑於此,我們強烈要求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撤銷有罪判決,改判江天勇無罪並立即予以釋放。
此外,關注組及臺援網呼籲國際社會、中國公眾和媒體繼續關注709大抓捕中王全璋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助理吳淦的事態發展,兩者仍然被羈押待審或等待判決。
查詢
K. Chan(中國人權律師關注組)(電話:+852 2388 1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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