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省市
北京市
現況
律師証被吊銷
簡介
北京巿安匯律師事務所
1997年至2005年,唐吉田在吉林省延邊檢察院從事刑事檢控工作。在2007年7月,他到北京成為執業律師,以追求更適合自己志趣的工作。
他所處理比較著名的案件包括為愛滋病感染者、勞改、農民財產權和法輪功的維權案件。
2007年底,唐和其餘69位中國學者和法律界人士聯署發表了公開信,呼籲取消勞改制度。他聯署支持維權律師劉堯,亦加入呼籲特赦楊佳的聯署行動。
唐亦參加《零八憲章》的聯署。2009年1月12日,唐和21位學者和律師,發表網上的請願書,題為「抵制央視,拒絕洗腦」,以表達他們對報禁和新聞封鎖的不滿。他在2009年六四二十周年紀念期間,跟數名維權律師被拘留。
2008年8月29日,唐參與起草和簽署公開信,要求北京律師協會直接選舉和減少一半的會費,共獲35名律師聯署。此後不久,他當時的僱主,北京巿浩東律師事務所「建議」他為了公司的利益而離職。唐吉田參加北京律師協會2009年的選舉並取得足夠的簽名作為候選人,但他的名字卻不被記在選票上。他的律師執照在2009年的年檢和登記時被取消,為此,他上訴於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和司法部,但均不獲受理。至2009年11月,他的執照尚未被發還。
2010年4月30日,北京市司法公佈正式吊銷唐和劉巍律師的律師執業證書,指他們「擾亂法庭秩序,干擾訴訟活動正常進行」,稱其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據唐律師和劉律師表示,他們於2009年4月27日在四川省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為一名被控「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 」的法輪功學員作刑事辯護時,在宣讀辯護詞時被主審法官打斷十幾次,兩位律師感到無法繼續其辯護而退庭抗議,卻反被北京市司法局指其「擾亂法庭秩序,干擾訴訟活動正常進行」,被吊銷牌照。
2011年2月,唐律師因關注陳光誠和"茉莉花"事件,被北京員警強行綁架後失蹤10日。
專門
艾滋感染者維權案件、勞動教養案件、失地農民維權案件、法輪功案件
知名案件
2010年 法輪功學員楊明案
2009年 胡星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