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和平,1971年出生,河南信陽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碩士,自1990年代後期起於北京執業。
性別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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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省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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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執業年份 | 1990 |
專門處理案件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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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執業狀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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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刑事狀態 | |
罪名 | 顛覆國家政權罪 |
刑期 | 判刑3年,緩刑4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 |
抓捕日期 | 2015年7月10日 |
逮捕日期 | 2016年1月8日 |
一審日期 | 2017年4月25日 |
二審日期 | 不適用 |
判刑日期 | 不適用 |
釋放日期 | 2017年5月9日 (緩刑) |
關押地點 | 天津市第一看守所(已釋放) |
2018年4月25日,北京市司法局通知李和平,因他「故意犯罪受刑事處罰」,擬吊銷他的律師執照,為此舉行不公開聽證會。李和平拒絕出席5月17日的聽證會,5月28日被正式吊銷律師執業證書。
1990年代後期,李和平開始提倡公民權利,亦批評共產黨對於宗教自由的限制。他亦有為強拆的受害者進行辯護。
2007年,代理石家莊法輪功學員王博案件,李和平聯合六位律師發表《憲法之上,信仰無罪》無罪辯護詞。該辯護詞其後成為法輪功類型案件的標準辯護詞。
2009年,北京市司法局以李和平未通過考核為由,註銷他的律師證,令他不能在前線代理案件。其後,他開始推動反酷刑項目。
2015年7月10日,李和平被警方在北京強行帶走,之後被以「指定居所監視居住」關押在秘密場所達半年,無法會見家屬和辯護律師。
2016年1月8日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被逮捕,轉往天津市第一看守所關押。關押期間,李和平受到多種酷刑對待,包括電擊、加戴工字鏈、長時間剝奪睡眠、連續15小時罰站、疲勞審訊等,當局以此迫他認罪和指證他人。他沒有高血壓病歷,但被強迫服用「治高血壓」的藥物,服用後感到肌肉疼痛和頭腦模糊。
2016年12月8日,李和平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被起訴。
2017年4月28日,天津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於微博公布,已在4月25日舉行秘密審訊。法庭裁決指,自2008年以來,李和平多次通過互聯網或藉境外媒體採訪機會,抹黑、攻擊國家政權機關和法律制度,故此判處李和平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
李和平的妻子王峭嶺因多次發表有關李和平的文章而遭天津丶北京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傳喚五小時。王峭嶺和孩子亦經常被警方監控,屋外有攝像頭,出門時亦時常被不明人士跟蹤。
2016年,房東遭到北京亦莊博興路派出所警員訓斥兩小時,被要求「絕對不可以」把房子繼續租給李和平太太,王峭嶺因而被迫遷到宋莊。在搬家不到二十小時,新房東又再告知王峭嶺,不能把房子租給她。在2017年4月中,房屋中介又再告知她要在一週內遷出租住的單位。
除此之外,李和平的家屬和朋友,包括李和平雙親丶中學同學丶老師和大學同學等全都曾被約談。李和平弟弟李春富也是維權律師,他被關押530天後,2017年1月12日取保候審。他被送回家時骨瘦如豺,極度恐懼,並憶述在獄中被強迫服藥。
王峭嶺在2016年獲德、法兩國駐華大使頒發人權法治獎。
2019年2月20日,李和平的兒子李澤遠第3次被當局拒絕辦理護照。
2001年 北京「新青年學會」楊子立涉嫌顛覆國家政權案
2005年 山東臨沂暴力計劃生育案
2005年 陝北省市縣三級政府搶奪民營油井案
2005年 北京晟智律師事務所行政處罰聽證辯護案
2006年 黑龍江地下教會「三班僕人」創始人徐雙富涉嫌故意殺人案
2006年 浙江環保組織《綠色觀察》譚凱涉嫌非法獲取國家機密罪案
2007年 河北石家莊法輪功學員王博涉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案
2009年起 參與「聯合國禁止酷刑項目」,平反江西樂平死刑、聶樹斌死刑案、周遠案等冤案